无锡:文脉赓续 古韵新姿(2)******
令他心旌摇曳的,还有那遍布历史印痕的文物遗存。黄埠墩,坐落于京杭大运河河心,远望是一个被绿色环绕和覆盖的椭圆形小孤岛,仅有200多平方米。小岛不小,赫赫有名。得知小岛的“出身”,他无比惊叹:“历史上夫差、康熙、乾隆,春申君、文天祥、海瑞都曾登临黄埠墩。”
古城满载历史,一砖一瓦皆是故事。这里有“泰伯奔吴”的尚德文化、“声声入耳”的理学文化、“富民强国当以工商为先”的工商文化……千年文明、百年繁华和美丽山水,共同织就了无锡的绚丽风景。
江南大学教授庄若江提炼出山水文化、吴文化、民族工商文化三张无锡文化名片:“从早期的吴地文化,到近代以来的民族工商文化,无锡文化在历史演进中,不仅完成了从尚武到崇文的转型,也在不断创业磨砺中,形成了新的市民风气。水的随物赋形、灵活善变、顺势而流、刚柔相济,又养育了无锡人通达包容、敏察善纳、勇于探索的群体禀赋。”
在庄若江看来,“无锡的地方文化,正如无锡的自然生态一般,既有山一样的稳健沉厚,又有水一般的机智灵动,相辅相成,水乳交融,浑然一体”。
徜徉在深厚的历史文化中,每个人都是家乡的代言人,这是刻在无锡基因里的自觉与自信
又是周末,润生书局内坐满了年轻人。这天,他们读的是徐则臣小说《北上》,在文字构筑的世界里,探寻运河两岸百余年来的城池与人群、悲欢与梦想。窗外,流水淙淙;屋内,书声琅琅。
今年4月,润生书局老板武频圆发起成立“运河读书会”,或邀请学者,或读者共读,一起走进千年运河的历史现场。“读的书越多,越会发现无锡文化的博大与深厚。”他深情地说。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往情深一片心。武频圆自小生长在无锡,喝着运河水,听着家乡故事,抚摸着历史遗迹,无锡文化渐渐在心中生了根、发了芽,成为他挥之不去的一份念想、一缕乡愁。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